首页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七十八条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国有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不作国有股东认定,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监督管理另行规定。 第七十七条 目录 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