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 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