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 第四章 临时报告 第三十四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临时报告 第三十四条 涉及上市公司的收购、合并、分立、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等行为导致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