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地区(城市)名单 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地区(城市)名单(201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一、 直辖市(2个) 二、 计划单列市(1个) 三、 省会、首府城市(22个) 四、 其他城市(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