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万能保险精算规定(2007年) 第四部分 费用的收取 二十、 万能保险精算规定(2007年) 二十、 第四部分 费用的收取 二十、 对于趸交保险费形式的万能保险,保险公司收取的退保费用不得高于保单账户价值或者部分领取部分对应的保单账户价值的以下比例: 对于期交保险费形式的万能保险,保险公司收取的退保费用不得高于保单账户价值或者部分领取部分对应的保单账户价值的以下比例: 保单账户价值和现金价值(即保单账户价值与退保费用之间的差额)应当同时列示在利益演示表上。 十九、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