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2007年9月10日) 第91.157条
第91.157条 特殊目视飞行规则的最低天气标准
在运输机场空域修正海平面气压高度3千米以下,允许按本条天气最低标准和条件实施特殊目视飞行规则飞行,无须满足第91.155条的规定。
特殊目视飞行规则天气标准和条件如下:
得到空中交通管制的许可;
云下能见;
能见度至少1600米(旋翼机可用更低标准),
除旋翼机外,驾驶员满足CCAR-61部仪表飞行资格要求,航空器安装了第91.407条要求的设备,否则只能昼间飞行。
除旋翼机外,只有地面能见度(如无地面能见度报告,可使用飞行能见度)至少为1600米,航空器方可按特殊目视飞行规则起飞或着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