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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2007年2月14日) 第91.1313条

第91.1313条 在航空器附近运行的规则

运行超轻型飞行器的人员应当保持警觉,观察并避开其他航空器,并且将航行优先权让给所有航空器。

任何人不得以可能对其他航空器产生碰撞危险的方式运行超轻型飞行器。

有动力的超轻型飞行器应当将航行优先权让给无动力的超轻型飞行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