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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2007年2月14日) 第91.1003条

第91.1003条 飞行设备和运行资料

飞机的机长应当确保下列设备和航行图表及资料放置在飞行机组成员在其值勤位置上易于取用的位置上:

工作良好的手电筒或等效的照明设备。

包含本条(b)款要求程序的驾驶舱检查单。

相关的航行图表。

对于仪表飞行规则、云上目视飞行规则或夜间的运行,有关航路、终端区和进近的图表。

多发动机飞机一发停车时的爬升性能数据。

飞行机组成员在操作飞机时应当使用驾驶舱检查单,该检查单应当包括下列程序:

发动机起动前。

起飞前。

巡航。

着陆前。

着陆后。

发动机关车。

各种紧急情况。

本条(b)(7)款要求的驾驶舱应急检查单应当根据适用情况包括下列程序:

燃油、液压、电气和机械系统的应急操作。

仪表和操纵装置的应急操作。

发动机失效后的程序。

安全所需的任何其他程序。

机长和飞行机组其他成员应当正确使用本条规定的设备、图表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