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2004年) 第91.127条
第91.127条 在通用航空机场空域内的运行
除局方要求或经局方批准外,航空器在通用航空机场空域内运行必须遵守本条规定。
除非机场另有规定或指令,航空器驾驶员应当采取左转弯加入机场起落航线,并避开前方航空器的尾流。
除经空中交通管制同意外,航空器在设有管制塔台的机场起飞、着陆或飞越时,应当与机场管制塔台建立双向无线电通信联系。在通信失效的情况下,只要气象条件符合基本目视飞行规则的最低天气标准,机长应当驾驶航空器尽快着陆。在仪表飞行规则条件下运行时,航空器必须遵守第91.185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