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五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 被调查企业认为我国税务机关作出的一般反避税调整,导致国际双重征税或者不符合税收协定规定征税的,可以按照税收协定及其相关规定申请启动相互协商程序。 第二十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