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家政兴农行动工作方案(2023年)

发布机关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效力 现行有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决策部署,巩固拓展家政扶贫成果并将其与乡村振兴战略实…

一、 拓宽就业渠道

(一) 开展供需对接活动支持就业。引导各地组织信誉良好、运作规范的家政企业,把握节假日、农闲等时间节点,赴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县(乡、镇)举办现场宣讲会、见面会、招聘会等供… (二) 举办促消费活动带动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优秀家政企业“进商圈”、“进社区”,拓展家政消费场景,提振家政服务消费,创造家政就业机会。鼓励开展劳务精准对接,帮助… (三) 利用信用信息平台促进就业。充分发挥家政信用信息平台作用,支持家政企业等主体在全国和地方家政信用信息平台上免费发布岗位供求信息。提供节假日期间供需对接服务,帮助家… (四) 鼓励就近就业。充分挖掘县域就业资源,鼓励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成立社区家政企业,组织搬迁群众在县域内提供家政服务,提高务工收入。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安置区建设家政… (五) 开展招聘季活动。组织开展线上“家政服务招聘季”活动,利用短视频平台创新供需对接方式,组织家政企业带岗直播,拓展对接渠道,提升对接效率,吸引更多农村劳动力从事家政…

二、 提升就业质量

(六) 盘活培训资源。实施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依托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利用现有培训资源,为家政服务员提供免费线上培训,并将培训时长和考核结果纳入其信用档案。以“工… (七) 提升培训针对性。开展农民工家政服务技能培训,鼓励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有意愿从事家政服务的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养老护理、婴幼…

三、 加强跟踪服务

(八) 完善就业档案。积极引导家政服务员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上建立就业档案,主动申报就业信息。加强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与培训、教育、就业等领域公共服务资源的信息共享,… (九) 创新就业评价。推动平台企业建立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评价互动系统,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完善评价方法,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的服务评价体系,并及时向家政企业反馈评… (十) 加强就业引导。重点关注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进展,引导其在家政服务业实现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布家政服务员薪酬价位信息,引导家政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

四、 完善配套政策

(十一) 落实稳岗返岗政策。引导家政企业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对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等。对跨省从事家政服务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 (十二) 吸纳大学生就业创业。鼓励运作规范、信誉良好的家政企业、家政培训机构开展校园招聘,为年轻人才提供更多就业选择。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家政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 (十三) 强化输入地权益保障。督促指导家政企业依法与来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的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 (十四) 强化输出地权益保障。鼓励家政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到乡、行业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实施家政兴农。有条件的地方要及时将符合条件… (十五) 加大公共资源倾斜力度。鼓励将具有品牌优势的家政企业、家政培训机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项目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抓住国家扩大有效投资的政策机遇… (十六) 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挖掘先进典型,总结经验,支持家政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参与家政兴农工作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申报“五一巾帼奖”、“巾帼建功标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