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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着力拓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新途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结合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加强辖区多发常见类型化纠纷的源头治理,强化与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的衔接协同,及时掌握和研判矛盾纠纷态势,更好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促进基层纠纷源头化解。继承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车载法庭、背包法庭等形式,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及交通不便地区,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