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9年) (四)

(四) 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增加中央部门项目的公开数量,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动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推进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由地方政府定期公开其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