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全面建设智慧法院。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以电子卷宗为基础全面推进智能化辅助办案工作,努力攻克以智慧法院人工智能技术为标志的一批关键技术,大力推动“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建设。扎实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运用,建立覆盖审判执行全流程的工作规范和标准,实现智能提醒、同步监管,确保办案工作全程线上运行。丰富扩展司法数据资源,拓展司法大数据服务功能,为领导决策、审判执行、社会治理等工作提供有益参考和服务。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机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