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8年) 四、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8年) 四、 四、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二)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地区各部门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 (十三) 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总结验收工作。各试点省份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试点工作,8月底前完成试点验收,9月底前报送试点成果和总体情况,其中每个… (十四)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 (十五) 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已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的国务院部门,要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尚未完成编制的要在年底前完成并对外发布;实行全系… (十六) 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国务院教育、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于年底前分别制定完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防止简单地以文件落实文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围绕贯彻落实新条例、政策解读… (十一)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