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4年) (一)

(一) 加强信息收集和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获知相关重大敏感信息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和向相关部门通报;必要时,直接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报告。建立舆情监测预警制度,动态捕捉社会关注热点,及时核查分析反映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实现敏感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