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14年) 八、 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14年) 八、 八、 落实目标责任 (二十六) 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省(区、市)要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长。严格实施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减排重点考核污染物控制目标、责任书项目落… (二十七) 落实重点地区责任。海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节能降碳目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地区,要抓紧制定具体方案,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任务。云南、贵州、广西、… (二十八) 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多方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发展改革委要履行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 (二十九)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及时公开节能环保信息,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中央企业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把节能减… (三十) 动员公众积极参与。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鼓励对政府和企业落实节能减排降碳责任进行社会监督。 附件:1. 2014-2015年各地区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2. 2014-2015年各地区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任务 3. 2014年各地区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附件1 注: 分配淘汰任务参考了各地区现有的中小锅炉容量,并加大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的淘汰力度。 附件2 注: 西藏自治区数据暂缺。 附件3 (二十五) 目录 (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