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2年) 四、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十九) 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2年) (十九) 四、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十九) 建立和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管制度。制定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合格食品召回、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的管理制度,防止过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农村餐饮消费安全监管等制度。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安全标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标签、说明书的规范和管理力度。 (十八) 目录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