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各省妇联成立省级项目执行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负责向全国项目实施办公室提交本地区的项目实施方案。
负责制定本地区的项目执行管理办法,及时组织项目执行,全面掌握、控制项目执行情况,督促县级妇联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发放救助资金。
建立项目档案,对受助人群的资金落实情况进行随访和跟踪记录,提交本地区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详细报告等材料。
负责向全国项目实施办公室提交本地区的项目实施方案。
负责制定本地区的项目执行管理办法,及时组织项目执行,全面掌握、控制项目执行情况,督促县级妇联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发放救助资金。
建立项目档案,对受助人群的资金落实情况进行随访和跟踪记录,提交本地区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详细报告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