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村妇代会负责收集汇总需救助的“两癌”患病妇女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项目实施县妇联。项目实施县妇联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至省级项目执行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