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07年) (十八)

(十八)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评估食品安全状况,研究制订相应监控措施,狠抓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