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2009年)
为了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有效保障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
一、 严格规范食品市场质量准入行为,切实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
(一)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1.
监督经营者对购入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和许可证件,并由食品经营者留有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备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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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服役条例(1978年)
-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2017年)
- 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建立国际聚变能组织的协定》、《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国际聚变能组织特权和豁免协定》的决定(2007年)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
- 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2021年)
-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2005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摘要)(2000年)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