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2018年)
说 明
一、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适用于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
二、 《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对部分领域列出了取消或放宽准入限制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将按时取消或放宽其准入限制。
三、 境外投资者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投资经营活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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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2008年)
-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2009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
- 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
-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刑事案件的通知(2014年)
-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 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决定(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