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0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1993年底以来发布的有关消费税政策及征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清单通知如下:
一、 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4件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若干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63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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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西部开发总体规划(2002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1年)
-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禁止违规建设13.5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的通知(2002年)
- 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2022年)
-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批准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和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1998年)
- 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2004年)
- 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2021年)
-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