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数字证书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数字证书管理,保障数据传输安全,依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2号发布)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实现电子商业汇票的电子签名以及数据传输和交换过程中的不可抵赖性和完整性,保障系统交易安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及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之间采用公钥基础设施(PublicKeyInfrastructure)机制,使用第三方认证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hinaFinancialCertificationAuthority,以下简称CFCA)发放的数字证书提供安全认证服务。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与客户之间所使用数字证书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数字证书由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票据交易所)负责建立注册中心(RegistrationAuthority,以下简称RA)。RA与CFCA专线连接。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202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的决定(2004年)
- 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2000年)
- 国家测绘局科技领军人才科技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水利督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 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二批)的决定(2017年)
- 政府工作报告(2002年)
- 关于白俄罗斯共和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2002年)
- 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