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年)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决定废止2006年5月31日以海关总署第149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06年)
- 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1年)
- 商标代理管理办法(2009年)
-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06年)
- 关于加强新时代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202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的批复(2016年)
- 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8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中文本)(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