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1998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如何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6〕28号文件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法发〔1996〕28号),是一项关于人民法院案件管辖问题的程序性规定。不论购销合同是在该规定生效前签订的还是生效后签订的,凡在该规定生效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应适用该规定,而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
此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
- 公安部关于整顿非公安部门成立的“派出所”、“民警队”、“专业警察”的通知(198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的决定(1995年)
-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14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1994年)
- 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2001年)
- 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2004年)
- 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2012年)
-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