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2022年)
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周围”,第二款修改为“娱乐场所与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距离及其测量方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规定”。
二、
将第七条第二项“环境噪声”修改为“噪声污染防治”。
三、
将第九条中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修改为“外商投资”。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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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92年)
-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年)
- 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01年)
- 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的决议(1957年)
- 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2020年)
-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2007年)
-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