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
政府购买服务应当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2014年)
-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2009年)
- 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2000年)
- 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199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2014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81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的决定(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