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2020年)
第一条
为加强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范报纸、期刊出版秩序,促进报纸、期刊质量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领取报纸出版许可证和期刊出版许可证的报纸、期刊。
第三条
报纸、期刊质量包括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出版形式质量、印制质量四项,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四项均合格的,其质量为合格;四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其质量为不合格。
第四条
报纸、期刊内容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并符合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的,其内容质量为合格;不符合的,其内容质量为不合格。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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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2004年)
- 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2019年)
-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9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2014年)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
-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16年)
- 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试行)(2021年)
-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子出版物属于软件征税范围的通知(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