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2年)
国办函〔2022〕13号
文化和旅游部:
你部《关于调整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文旅非遗报〔2021〕200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调整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职责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1月26日
附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经国务院同意,调整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督促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协调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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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2020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2009年)
-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数字证书管理办法(2018年)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
- 关于公布《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的公告(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