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的批复(2018年)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引领,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建设东北地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标杆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和辽宁振兴发展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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