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2001〕1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县级武进市,设立常州市武进区。武进区辖原县级武进市的湖塘、牛塘、洛阳、礼嘉、南夏墅、前黄、寨桥、潘家、漕桥、雪堰、奔牛、邹、卜弋、夏溪、嘉泽、湟里、东安、横林、遥观、横山桥、芙蓉、焦溪、郑陆23个镇。区人民政府驻湖塘镇。
二、
常州市郊区更名为常州市新北区。新北区辖原常州市郊区的河海街道、三井乡和龙虎塘、新桥、百丈、圩塘4个镇以及原县级武进市的薛家、安家、魏村、罗溪、西夏墅、小河、孟河7个镇。区人民政府驻河海中路。
三、
将原常州市郊区的永红、五星、西林、北港4个乡和新闸镇划归常州市钟楼区管辖。
四、
将原常州市郊区的茶山、雕庄、红梅、青龙4个乡划归常州市天宁区管辖。
你省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各类机构,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二年四月三日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青海省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2002年)
-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2011年)
- 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2019年)
- 港口治安管理规定(1989年)
-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2014年)
- 公安派出所組織條例(195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