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为加快构建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护航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现就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围绕设备、控制、网络、平台、数据安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健全制度机制、建设技术手段、促进产业发展、强化人才培育,构建责任清晰、制度健全、技术先进的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覆盖工业互联网规划、建设、运行等全生命周期,形成事前防范、事中监测、事后应急能力,全面提升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
基本原则
筑牢安全,保障发展。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谁运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安全和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统筹指导,协同推进。做好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结合各地实际,突出重点,分步协同推进,加快构建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分类施策,分级管理。根据行业重要性、企业规模、安全风险程度等因素,对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管理,集中力量指导、监管重要行业、重点企业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融合创新,重点突破。基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特性,创新安全管理机制和技术手段,鼓励推动重点领域技术突破,加快安全可靠产品的创新推广应用,有效应对新型安全挑战。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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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司法赔偿案件适用请求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
- 售电公司管理办法(2021年)
- 国务院关于广东省和海南省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2004年)
- 发展改革委高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2021年)
-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2013年)
-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