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罗范椒芬等2人职务任免的通知(2006年)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罗范椒芬等2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06〕87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6年10月31日决定:任命罗范椒芬为廉政专员,免去黄鸿超的廉政专员职务。
国 务 院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的批复(2001年)
-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2004年)
-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盘锦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2024年)
-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22年)
-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