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5年)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年第1号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监管,我委对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 资 委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资产处置核销操作指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美尼亚共和国引渡条约(中文本)(202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5年)
-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2020年)
- 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人民币协议存款的通知(2002年)
-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关于废止《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审批办法》的决定(2018年)
- 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1965年)
- 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197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