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07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一)
农村环境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我国农村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一些农村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意义重大。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下更大的气力,做更大的努力,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2001年)
- 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2004年)
- 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 温家宝函贺非盟第三届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召开(2004年)
-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2015年)
- 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工商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设立茂名市茂港区的批复(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2021年)
-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