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废止部分联合会签文件的通知(200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经征得有关会签单位同意,现决定对公安部牵头会签的《内务部、公安部关于办理户口迁移的注意事项联合通知》((55)公治字第24号)等1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
附件:
废止联合会签文件目录
二〇〇〇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废止联合会签文件目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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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
- 关于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列入地方公安机关机构序列的实施意见(2001年)
- 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2011年)
- 关于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2017年)
-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200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年)
- 国务院关于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