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2005年)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及其人民警察。
第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统一的人民警察证。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202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9年)
- 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2021年)
- 商务部决定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2010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2013年)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