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
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银监会
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
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保〔2012〕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银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1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支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多种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根据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规定或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价格面向政府核定的保障对象出租、出售。具体方式如下:
(一)
直接投资或参股建设并持有、运营公共租赁住房。
(二)
接受政府委托代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由政府按合同约定回购。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
-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2025年)
- 保监会关于适用《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 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年)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2017年)
- 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199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二连浩特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2006年)
-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