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交通运输部对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决策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决定对1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凡废止的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交通运输部
2017年11月17日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 号
文件标题
1
交运发〔2010〕390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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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河南安阳民用机场的批复(2016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决定(2004年)
-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1年)
- 在“二十一世纪论坛”二〇〇〇年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2000年)
- 国务院关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的批复(2015年)
-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的意见(2014年)
- 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促进世界和平与繁荣在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举行的欢迎宴会上的演讲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6年)
-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