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决定(2021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5号)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二十七条中的“通报批评或者”。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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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2012年)
-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2001年)
-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宣誓规定(试行)(2010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
- 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共14件)(2018年)
- 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2017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给蔡旭哲颁发“二级航天功勋奖章”授予宋令东、王浩泽“英雄航天员”荣誉称号并颁发“三级航天功勋奖章”的决定(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