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2016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部令2007年第10号)作如下修改:
一、
删除第三条第(十)项。
二、
删除第四条第(三)项、第(八)项;将第(四)项修改为:“(三)核发《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式样见附件3)”;将第(六)项修改为:“(五)组织对《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进行抽查”。
三、
将第六条第(六)项修改为:“(六)对《港口设施保安计划》进行审核,并向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出具审核修改意见”。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8年)
- 国土资源部关于废止《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2003年)
-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22年)
-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2004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2019年)
-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