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要求,进一步提高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中国银监会决定废止以下两部规章:
一、
《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1号)
二、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6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05年)
-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1994年)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1年)
-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2012年)
- 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2024年)
- 公安部商业部关于被收养子女户口和粮食供应关系迁移问题的通知(1992年)
- 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