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要求,进一步提高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中国银监会决定废止以下两部规章:
一、
《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1号)
二、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6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2014年)
- 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
- 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2003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9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2007年)
-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