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以赠款形式资助项目(以下简称“赠款项目”)的管理,提高基金赠款资金(以下简称“赠款”)使用效益,按照《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赠款项目管理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赠款项目管理,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承担。赠款项目评审、验收及其他相关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基金管理中心基础管理费年度预算安排。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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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宝鸡县设立宝鸡市陈仓区调整宝鸡市行政区划的批复(2003年)
-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007年)
-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199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6号(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00年12月7日)
- 粮食节约行动方案(2021年)
-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健全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