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废止《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决定(2025年)
为完善金融法治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工作实际对有关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文印发)。
对银行卡业务的管理按照《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2号发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20〕327号)、《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2010年)
-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2011年)
-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五家渠市的批复(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2025年)
- “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6年)
-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2年)
-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的批复(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