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2004年) 142.17 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2004年) 142.17 142.17 境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飞行训练中心 (a) 符合本规则142.3条规定的境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飞行训练中心,由民航总局按本规则要求,组织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 (b) 对于民航当局之间签订有相应双边协议的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飞行训练中心,按照双边协议的要求实施管理。 (c) 目录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