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风景名胜区条例(2026年) 第二章 设立 第九条 申请设立风景名胜区应当提交包含下列内容的有关材料: (五) 风景名胜区条例(2026年) (五) 第二章 设立 第九条 申请设立风景名胜区应当提交包含下列内容的有关材料: (五) 与拟设立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协商的内容和结果。 (四)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