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3年) 2. 子公司设立2.1 财务公司境外子公司设立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2.2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3年) 2.2 2. 子公司设立2.1 财务公司境外子公司设立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2.2 金融租赁公司境内专业子公司筹建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 申请书。内容包括设立境内专业子公司的必要性及出资人符合条件的情况,拟设立境内专业子公司名称(应当体现所属金融租赁公司以及所从事的特定融资租赁业务领域)、拟设地、…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境内专业子公司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包括拟设机构开业后3年的经营规模、… (3) 拟设境内专业子公司章程草案。 (4) 出资人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定机构关于同意出资设立该境内专业子公司的决议复印件,同时提交相关议案。 (5) 出资协议复印件。应明确各出资人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等事项,并授权出资比例最大的出资人作为申请人代表全体出资人办理筹建申请事宜。 (6) 出资人最近2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含审计报告正文、公司自身及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和签字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 (7) 申请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材料,信息系统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功能报告。 (8) 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声明。包括: ① 用于出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境内专业子公司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非他人委托资金或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的声明。 ② 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 ③ 确认所提供申请材料内容和相关数据真实、完整,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对出具的所有声明或承诺均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④ 不将所持有的金融租赁公司境内专业子公司股权质押或设立信托、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经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批准采取风险处置措施、金融监管总局… (9) 设立境内专业子公司的,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设立登记通知书等材料。 (10) 筹建方案。内容包括筹建工作安排;拟设境内专业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计划;选址方案;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 (11) 申请人在主体资格、筹建程序、申请材料等方面合法合规性及完整性的法律意见书。 (12) 金融监管总局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 基本情况。内容包括: ① 出资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核心主业及经营情况、行业地位和排名,以及在境内专业子公司经营的特定领域所具有的专长,在租赁业务开拓、租赁物管理等方面具有比较… ② 公司章程。 ③ 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情况证明(如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或完税证明),如不需缴税的,应出具有关情况的说明。 (2) 关联方情况。内容包括: ① 出资人及所在集团的组织结构图。 ② 出资人股权结构情况,逐层说明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及其从事的主要业务介绍。 ③ 出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达到20%,或者持股比例未达到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名册及其从事的主要业务介绍。 ④ 出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的情况。 ⑤ 出资人之间的关联状况。 (3) 出资人的资信情况或接受监管的情况。包括: ① 出资人为境内非金融机构的,应提供近2年无不良信贷记录的证明(如贷款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② 出资人为境外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并受其注册地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应提供其注册地金融监管当局出具的书面意见,内容包括该机构最近2年的守法合规情况以及是否同意其在… (8)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