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1年版)(2021年) 3.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1年版)(2021年) 3. 3. 1汽车金融公司法人机构筹建审批 申请材料目录: (1) 申请书。内容包括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必要性及出资人符合条件的情况,拟设汽车金融公司名称、拟设地、注册资本、出资人及各自的出资额、业务范围等。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汽车金融公司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包括拟设机构开业后3年的经营规模、盈利… (3) 拟设汽车金融公司章程草案。包括: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应经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的股东,不得行使股东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 (4) 出资协议复印件。应明确各出资人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等事项,并授权主要出资人作为申请人代表全体出资人办理筹建申请事宜。 (5) 出资人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定机构关于拟出资设立该汽车金融公司的决议复印件。主要出资人为国有控股企业的,还应提交国资部门同意其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批复或支持函… (6) 出资人基本情况。包括: ① 出资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情况、行业地位及排名等。 ② 公司章程。 ③ 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情况证明(如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或完税证明),如不需缴税的,应出具有关情况的说明。 (7) 出资人关联方情况。内容包括: ① 出资人及所在集团的组织结构图。 ② 出资人股权结构情况,逐层说明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及其从事的主要业务介绍。 ③ 出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达到20%,或者持股比例未达到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名册及其从事的主要业务介绍。 ④ 出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的情况。 ⑤ 出资人之间的关联状况。 (8) 出资人的资信情况或接受监管的情况。包括: ① 出资人为境内非金融机构的,应提供近2年无不良信贷记录的证明(如贷款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境外非金融机构的,应提供最近2… ② 出资人为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受其注册地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应提供其注册地金融监管当局出具的书面意见,内容包括该金融机构最近2年的守法合规情况以及是否同意其在中国… (9) 非金融企业作为主要出资人的应提供最近3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其他出资人提供最近2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含审计报告正文、公司自身及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和报表… (10) 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声明或承诺。包括: ① 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所持汽车金融公司股权(经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批准采取风险处置措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责令转让、涉及司法强制执行或者在同一出资人控制… ② 用于出资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非他人委托资金或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的声明。 ③ 最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 ④ 非涉黑涉恶组织的声明。 ⑤ 确认所提供申请材料内容和相关数据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对出具的所有声明或承诺均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1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设立登记通知书等材料。 (12) 筹建方案。内容包括筹建工作安排;拟设机构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计划;选址方案;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址和电话。 (13) 申请人在主体资格、筹建程序、申请材料等方面合法合规性及完整性的法律意见书。 (14) 银保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3. 目录 (1)